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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31

  2020年12月31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做好政策实施,现就《若干措施》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实施财政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等政策措施。

  二、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后,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符合现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人。

  (二)不符合现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下列申请人:一是非深户籍人员可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二是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明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三是在本市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

  三、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具体指什么?

  个人名下仅有1辆粤B牌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可增购1辆纯电动小汽车或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四、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可享受补贴政策的具体标准?

  (一)在深圳市新购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二)在深圳市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三)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四)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五、什么是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什么是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什么是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

  《若干措施》将补贴对象分为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三类。一般来讲,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是指售价在20万元以上的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是指售价在16万元以上的车型,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是指售价在15万元以下的车型。同时,车型还须符合《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申领工作指引》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车型对政策的适用情况请详细询问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并予以确认。

  六、综合使用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能否叠加享受?能否与其他汽车消费补贴叠加享受?

  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可叠加享受。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牌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不影响市、区其他汽车消费(券)补贴享受。

  七、企业或单位新购新能源小汽车能否享受财政补贴?

  不能。《若干措施》补贴对象仅针对个人消费者。

  八、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如何申请?

  一是申请人在市交通运输局取得有效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二是申请人在市公安交警局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三是申请人通过i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建设银行CCBgo小程序登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信息。

  九、个人办理财政补贴申请业务是否需要缴纳手续费?

  不需要。申请人办理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十、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延期至何时?

  本次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申请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20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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